亦食亦药知多少
药膳里的“药”是很有讲究的。药膳毕竟是一种膳食,药膳消费是在用膳而不是服药。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员王志国,曾参与科技部“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研究,对中医药养生康复深度钻研,他肯定地告诉咨询者:“药膳必须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进行选材、配伍、制作,并不是药品与食品的简单相加。”
以研究亚健康调养与康复见长的世界中医药联合会计算医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高铸烨,这样说起药膳的选材:“制作药膳的药材和食材都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和矿物。其中的很多物品既有治病作用,又能当作饮食之用,也就是亦食亦药的药食同源之品。2002年原卫生部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有大枣、山药、山楂、花椒、罗汉果等87种物品;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药食同源物品达到101种。”北京鼓楼中医院副院长周英武解释了这些药食同源物品的入选原则:“具有传统食用习惯,正常食用未发现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其他潜在性危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多次向驻华大使等外国友人宣讲中国药膳的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养生康复医疗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朱艳,在回答“有药味的膳食难以下咽”的问题时,说:“制作药膳需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做到‘药膳没有药味’、‘药味不露头’,符合普通膳食‘色香味形’的基本要求。”